【公告】澄清本日109年09月11日媒體報導事宜

日 期:2020年09月11日

公司名稱:台開 (2841)

主 旨:澄清本日109年09月11日媒體報導事宜

發言人:羅濟淇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9/09/11

2.公司名稱: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 ETtoday新聞雲

6.報導內容:

台開在台中精密園區一期、精密園區二期及台中工業區護坡地出售等案上,在未經

市府同意的情況下,搬走了台中市民的34億,且持續拖延、拒絕台中市辦理結算。

7.發生緣由:

針對此媒體所述不實報導,特此澄清如下:

一、首先我國工業區開發所需所有資金(含土地補償費等)向來由開發商自行籌措,

政府僅為土地登記人並協助相關行政程序,政府並無編列任何預算支應,工業區開發

並無支用國家經費一分一毫。

二、精密園區一期、精密園區二期及台中工業區護坡地出售等案,土地尚未售罄,現正

依約依法合作開發中,開發所需資金亦為本公司自行籌措,絕無不實報導所稱「搬走了

台中市民的34億」等情事。至於本公司與台中市政府間其他爭議,刻正交由司法仲裁或

訴訟中。

三、有關神岡豐洲二期工業園區,自101年6月簽訂合作開發契約,開發所需資金由本公

司自行籌措,非由台中市政府編列預算支應,於今年(109)1月21日甫完成報編程序,目

前正辦理國有地及公有土地讓售及預售要點審查等相關作業,另本公司與台中市政府更

於本年8月4日達成會議共識,應由市府於本年8月底完成委託會計師查帳,且本公司籌

措開發資金同意以銀行信託資金方式辦理,配合台中市政府要求,絕無不實指控所稱本

公司「拒絕市府查帳、反對本案資金信託」等情事。

8.因應措施:為確保本公司權益,除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外,已委請律師研議相關

法律責任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