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溫士頓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2年股東常會

日 期:2023年03月09日

公司名稱:溫士頓 (6817)

主 旨:溫士頓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2年股東常會

發言人:王又正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0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13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永康區仁愛街117號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 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5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1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會之提案相關作業如下:

1、股東提案期間:112/4/8~112/4/18。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以書面

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

3、受理方式: 欲辦理提案之股東,請於112年4月18日下午17時前將書面提案資料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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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號寄(送)達本公司,郵寄者以提案寄達受理處所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

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本公司將彙總並檢核所有

股東提案相關資料後,送交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

4、受理股東提案處所: 台南市永康區仁愛街117號(會計部)。

5、以上所提其它未盡事宜,均依本公司章程及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

二、受理1%以上股東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相關作業如下:

1、股東提名期間:112/4/8~112/4/18。

2、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第216條之1規定,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

日前,公告受理董事候選人提名之期間、應選名額、其受理處所及其他必要事項

,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3、受理方式:

(一)、本次應選7名董事(含獨立董事3名),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

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敘明董事(含獨立董事)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

歷,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2年4月18日下午17時前送(寄)達本公

司提名受理處所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郵寄者請於信封上加註「董事(

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達。

(二)、提名股東之應檢附資料:

1、提名已連續擔任達三屆獨立董事之提名理由。

2、股東提名候選人名單申請書正本。

提名申請書中請敘明以下資訊:

(1)提名股東資料:股東戶號、股東戶名、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字號、

公司統一編號)、持有股數、聯絡方式(地址及電話)。

(2)敘明各被提名人名單:職稱類別、姓名、學歷、經歷、現職、所代表之

政府或法人名稱。

(3)提名股東簽章及註明提名日期。

(三)、被提名人之應檢附資料:(獨立董事適用)

1、被提名人符合獨立董事專業資格證明文件及獨立性、兼職限制之相關證明

文件或聲明書正本。

2、被提名人為公立大專校院專任教師時,報經學校核准兼職之文件正本。

(四)、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應將其列入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2、提名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3、提名人數超過應選名額。

4、提名股東未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或提名獨立董事未檢附前述被

提名人「應檢附資料」所列相關證明文件。

5、被提名人不符法定資格

4、受理股東提名處所:台南市永康區仁愛街117號(會計部)。

5、以上所提其它未盡事宜,均依本公司章程及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