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海悅董事會決議除權除息基準日、現金股利發放日事宜

日 期:2021年07月15日

公司名稱:海悅 (2348)

主 旨:海悅董事會決議除權除息基準日、現金股利發放日事宜

發言人:王俊傑

說 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0/07/15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7元,合計為新台幣677,484,976元及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9,678,357股,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

4.除權(息)交易日:110/07/30

5.最後過戶日:110/08/02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8/03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8/07

8.除權(息)基準日:110/08/07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10年7月5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109盈餘分配提撥新台幣96,783,570元,

轉增資發行新股9,678,35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按除權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

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自除權

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拼湊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累積畸零股數擬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2)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之新股為記名式普通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

份相同。

(3)擬定110年8月7日為除權增資配股、除息基準日,依法自110年8月3日至11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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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0年8月

2日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以憑辦理配

發新股、配息事宜,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0年8月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4)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如因法令規定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之。

(5)現金股利發放日訂於11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