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業旺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日 期:2023年12月05日

公司名稱:業旺 (1475)

主 旨:業旺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發言人:陳清土

說 明: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2/12/05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本公司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之情事辦理。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2/12/05

5.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之比例:21.40%

6.上市普通股股本(元)及股數(股):141,286,740元及14,128,674股

7.因應措施:自民國112年12月5日起,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民國109年07月10日發行丙種特別股20,000,000股,及民國109年11月18日

發行丁種特別股20,000,000股,共計40,000,000股。

均已屆滿三年,申請轉換為私募普通股。

(2)轉換後實收資本額及股數仍為新台幣660,167,490元及66,016,749股,

(其中包含私募普通股為51,888,075股,及流通在外股數為14,128,674股),

致本公司上市普通股股數未達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百分之二十五,

且上市普通股股本未達六億元、股數未達三千萬股,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之。

9.(風險警示)上市普通股股數在外流通量不足

致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三年內無法補正改善而致停止買賣者,

其上市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

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