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桓達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日 期:2024年03月11日

公司名稱:桓達 (4549)

主 旨:桓達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發言人:許碧雲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1

2.增資資金來源:112年度可分配盈餘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總金額10,957,794元;總股數1,095,779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股東配發之新股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整股,

尚有剩餘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按面額認購。因本公司股票依法採無實體發行,且配合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

錄及帳簿劃撥配發作業,故未滿壹股之畸零股款,做為處理無實體劃撥及其他必要之

費用。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自累積可分配盈餘中提撥10,957,794元轉增資發行新股

1,095,779股,配發不足一股之4元改發現金,每股新台幣10元。

(2)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

另訂配股基準日。

(3)如嗣後因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認股、買回庫藏股或轉讓庫藏股

等因素,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使股東配股比率發生變動而須

修正,或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核示變更,或其他未盡事宜,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