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材料-KY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材料二KY,代碼:47632)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2年11月10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日 期:2023年09月20日

公司名稱:材料-KY (4763)

主 旨:材料-KY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材料二KY,代碼:47632)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2年11月10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發言人:陳界瑞

說 明:

內容:依材料二KY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

發行公司於112年10月11日至112年11月09日行使債券贖回權,贖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100.0000%

(一)、依本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若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贖回價格訂為本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應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該債券持有人之本轉換公司債。

(二)、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12年10月11日至112年11月09日

(三)、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12年11月09日

(四)、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1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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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12年10月11日

(六)、債券收回手續:

(1)、若台端已將所持有之「材料二KY」申請轉換或出售,則本通知書自動無效。

(2)、本轉換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請台端自債券收回權行使開始日之前一個營業日(112年10月06日)起至屆滿日之前一個營業日(112年11月08日)止,檢附以下文件至原交易券商辦理收回手續。

1、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表格請至各券商索取),並加蓋證券集保帳戶原留印鑑章。

2、證券存摺。

(3)、依本公司轉換辦法規定,不論債券持有人是否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前以書面回覆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要求以現金贖回(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本公司皆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

(4)、債券收回價款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並統一於112年11月16日以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支付予各申請人。

(七)、如債券持有人不欲公司行使贖回權,擬請求將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最遲應於112年11月08日前至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八)、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包括地址及電話):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六號6樓,電話:(02)2383-6888)。

警語:請投資人注意,具有請求轉換資格者,如未於112年11月08日前以書面請求轉換,本公司將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