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晶瑞光訂定113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暨相關事宜(補充委託存儲價款機構訂約日)

日 期:2024年09月03日

公司名稱:晶瑞光 (6787)

主 旨:晶瑞光訂定113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暨相關事宜(補充委託存儲價款機構訂約日)

發言人:賴俊文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9/03

2.發行股數:1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8.8元

6.員工認股股數:1,0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

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

可認購127.48236494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

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

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

價格認足。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機器設備、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08/12

13.最後過戶日:113/08/07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8/08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8/12

16.股款繳納期間:113/08/16-113/09/16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

代收價款合約訂約日113/08/06,存儲價款合訂約日113/09/03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華南銀行竹東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板信銀行員山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主客

觀環境改變所需而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案,業於113年07月19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

發字第113035000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3)本公司參酌當前市場狀況、綜合考量公司營運及股東權益之影響,呈請董事長

於113年7月22日核准調整現金增資每股發行價格,將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每股

發行金額由新台幣25元調整為每股新台幣38.8元,總募集金額由原250,000仟元

,增加至388,000仟元,原發行股數維持不變,此價格調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金管證發字第1130350960號函同意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