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晶瑞光訂定113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暨相關事宜(補充委託存儲價款機構訂約日)
日 期:2024年09月03日
公司名稱:晶瑞光 (6787)
主 旨:晶瑞光訂定113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暨相關事宜(補充委託存儲價款機構訂約日)
發言人:賴俊文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9/03
2.發行股數:1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8.8元
6.員工認股股數:1,0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
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
可認購127.48236494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
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
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
價格認足。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機器設備、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08/12
13.最後過戶日:113/08/07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8/08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8/12
16.股款繳納期間:113/08/16-113/09/16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
代收價款合約訂約日113/08/06,存儲價款合訂約日113/09/03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華南銀行竹東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板信銀行員山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主客
觀環境改變所需而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案,業於113年07月19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
發字第113035000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3)本公司參酌當前市場狀況、綜合考量公司營運及股東權益之影響,呈請董事長
於113年7月22日核准調整現金增資每股發行價格,將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每股
發行金額由新台幣25元調整為每股新台幣38.8元,總募集金額由原250,000仟元
,增加至388,000仟元,原發行股數維持不變,此價格調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金管證發字第1130350960號函同意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