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明基醫公開收購康科特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本次收購對價已匯入受委任機構名下之公開收購專戶
日 期:2022年01月18日
公司名稱:明基醫 (4116)
主 旨:明基醫公開收購康科特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本次收購對價已匯入受委任機構名下之公開收購專戶
發言人:吳淑晴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 111年1月18日
2.發生緣由:
本公司公開收購康科特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
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第4項第1款規定,委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建北分行出具履約保證金保證函,並指定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凱基證券)為受益人;本公司依凱基證券書面指示,已於111年1月18日,
將公開收購人所須支付之收購對價總計新台幣90,000,000元,匯入受委任機構
凱基證券名下於凱基銀行中山分行所開立之公開收購銀行專戶,
戶名為:「凱基證券公司公開收購專戶」,銀行帳號「00001118616000」,
爰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第3款之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預定於公開收購屆滿日後第5個營業日
(含第5個營業日)以內,優先以銀行匯款方式支付予集保結算所
提供之應賣人銀行帳號,倘應賣人銀行帳號有誤或因其他原因致
無法完成匯款時,將於確認無法匯款之次一營業日,以支票
(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掛號郵寄至集保結算所或應賣人
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匯款金額/支票金額之計算,係以應賣人
成交股份收購對價扣除應賣人依法應繳納之證券交易稅、
匯費/ 郵資、集保/券商手續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並計算至
「元」為止(不足一元之部分捨棄)。
4.其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