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揚科董事會通過修訂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日 期:2020年03月27日

公司名稱:新揚科 (3144)

主 旨:新揚科董事會通過修訂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發言人:丘建華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9/03/27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8/12/04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108年12月04日董事會通過並公告「一0八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

辦法」,原通過並公告之第七條條文節錄如下:

第七條、認股價格之調整: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每股發放金額占

每股時價之比率超過百分之1.5者,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

(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

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

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本公司於主管機關審核本發行案件過程中,主管機關審核要求而須修改本辦法。

修訂本公司108年12月04日董事會通過並公告之「一0八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

及認股辦法」第七條條文,並提報本次董事會決議變更通過,修訂後之第七條條文

節錄如下:

第七條、認股價格之調整: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

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

(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

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

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