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曄董事會通過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方式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日 期:2023年04月19日

公司名稱:文曄 (3036)

主 旨:文曄董事會通過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方式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發言人:楊幸瑜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19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方式參與發

行海外存託憑證。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1)發行總金額:未定。

(2)發行股數: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環境及公司資金需求狀況,於發行普

通股不超過220,000,000股額度內,擇適當時機與籌資工具,採擇一或兩者以上搭

配方式,一次或分次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方

式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未定。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新股總數10%~15%。

10.公開銷售股數:未定。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1)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其承銷方式擬授權董事會就採詢價圈購或公開申

購配售方式擇一或搭配辦理:

A.採詢價圈購方式:

除依公司法第267條及本公司章程第7條之3規定,保留擬發行新股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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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之股份由本公司及從屬公司員工承購外,其餘股份擬依證券交易法

第28條之1規定,提請股東會同意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全數以詢價圈購

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B.採公開申購配售方式:

除依公司法第267條及本公司章程第7條之3規定,保留擬發行新股總數

10~15%之股份由本公司及從屬公司員工承購外,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

規定,提撥擬發行新股總數10%對外公開承銷,其餘股份由本公司原股東按認

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

(2)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除依公司法第267條及本公司章程第7條之3規定,保留擬發行新股總數10%~15%

之股份由本公司及從屬公司員工承購外,其餘股份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

定,提請股東會同意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全數提撥以參與海外存託憑證方

式對外公開發行。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A.採詢價圈購方式: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

行價格認購之。

B.採公開申購配售方式: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2)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或得視

市場需要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表彰之原有價證券。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為因應未來長期策略發展及營運成長之資金需求(包括但不限於充實營運資金、償還

借款或長期策略發展所需等一項或多項用途),並使資金募集管道更形國際化及多元

化。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發行案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承銷方式、發行價格、實際發行股數、

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

一切有關本案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訂定、調整與辦理。另本發行案

之各相關事項,未來若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市場客

觀環境需要變更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及/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

(2)為完成籌資計畫,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及/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

一切本發行案之相關契約與文件,並辦理本發行案所需相關事宜。

(3)前述未盡事宜,授權董事會及/或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4)本案將提請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