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擬出售華固頂部分房屋及車位予關係人

日 期:2024年08月08日

公司名稱:華固 (2548)

主 旨:擬出售華固頂部分房屋及車位予關係人

發言人:劉若梅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標的物名稱:華固頂

(2)土地座落:台中市西屯區鑫港尾段95地號

(3)房屋座落:上述基地內興建之華固頂部分房屋及車位

2.事實發生日:113/8/8~113/8/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一:

1)交易單位數量:房屋1戶,合計53.80坪、車位2個

2)每單位價格:每坪約新台幣74.26萬元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45,350仟元

(2)交易二:

1)交易單位數量:房屋1戶,合計51.54坪、車位2個

2)每單位價格:每坪約新台幣68.02萬元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9,36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一:

1)交易相對人:鍾宛茜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董事長之女

(2)交易二:

1)交易相對人:洪聖恩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總經理之女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為關係人有購買需求,非本公司選定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

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潤率約18-20%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依約定付款

(2)契約限制條款:無

(3)其它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房屋及土地交易行情

(3)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獲取營業利益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8月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8月8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