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接獲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雅方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林欣慧、郭彥文、林春燕公開收購亞果遊艇普通股之公開收購期間屆滿通知

日 期:2021年11月22日

公司名稱:亞果遊艇 (7566)

主 旨:接獲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雅方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林欣慧、郭彥文、林春燕公開收購亞果遊艇普通股之公開收購期間屆滿通知

發言人:張慶祥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0/11/22

2.公司名稱:亞果遊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於110/11/22接獲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雅方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林欣慧、郭彥文、林春燕 (以下

稱公開收購人)通知,公開收購期間已於110年11月22日屆滿,於

公開收購期間本公司股東參與應賣股份總數為6,050,000股,實

際成交數量為6,050,000股。

(二)以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達到預定收購數量為收購條件者,

其條件是否達成:

條件已達成。公開收購人本次公開收購所定之最低收購數量為

亞果遊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4,128,434股,累積應賣股數

已於110年11月22日超過前述最低收購數量,故本次公開收購條

件已成就,並已於110年11月22日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

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第2款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

告,並於110年11月22日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公開收購人支付收購對價之時間、方法及地點:

(1)時間:

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成就且公開收購人或出具履約保證文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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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已如期完成匯款義務之情況下,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後

第4個營業日(含)(即民國110年11月26日)(註)以內。

(2)方法:

A.對價支付方法:本次公開收購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群益金鼎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優先銀行匯款方式支付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

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應賣人銀行帳號,倘應賣人銀行帳號有誤

或因其他原因致無法完成匯款時,將於確認無法匯款之次一營業

日,以支票(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掛號郵寄至臺灣集中保管

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或應賣人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

B.對價計算方式:按公開收購人實際向各應賣人收購之股數,乘

以每股現金對價新台幣32.00元之數額, 扣除應賣人依法應繳納

之證券交易稅、匯費/郵資、集保/券商手續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並計算至「元」為止(不足一元之部分捨棄)。

(3)地點:

本次公開收購之現金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匯入應賣人留存於證券商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之銀行帳戶或

寄交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

(二)成交之有價證券之交割時間、方法及地點:

(1)時間:

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成就且公開收購人或出具履約保證文件之

金融機構已如期完成匯款義務之情況下,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後

第4個營業日(含) (即民國110年11月26日)(註)以內。

(2)方法:

應賣股份已撥入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者,由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

收購專戶」(帳號:91827003000)撥付至公開收購人之證券集中

保管劃撥帳戶。

(3)地點: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4

樓之三)

註:如發生天災或銀行匯款系統異常等不可抗力情事時,群益金

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得至該等不可抗力情事消滅後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