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家登對「美國安堤格里斯公司(Entegris.Inc.)」等七人,就侵害專利權請求損害賠償案件,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第一審判決駁回

日 期:2023年06月10日

公司名稱:家登 (3680)

主 旨:家登對「美國安堤格里斯公司(Entegris.Inc.)」等七人,就侵害專利權請求損害賠償案件,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第一審判決駁回

發言人:沈恩年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 家登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美國安堤格里斯公司(Entegris.Inc.)」、「Bertrand Loy先生」、

「台灣英特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謝俊安先生」、

「美商英特格有限公司(Entegris Asia LLC)」、

「新加坡商英特格股份有限公司(Entegris Asia Pte. Ltd.)」

「新加坡商英特格技術研發股份有限公司(Entegris Singapore Pte. Ltd.)」。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1年度民專訴字第1號

4.事實發生日:112/06/09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專利權(中華民國發明第I238804號)遭「美國安堤格里斯

公司(Entegris.Inc.)」等七人,未經授權而侵害本公司專利權致生本公司之損害,向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請求上開人等連帶賠償本公司新臺幣1億元,

法院審理後以請求無理由判決駁回。

6.處理過程:本公司將委請法律顧問收迄判決正本後,研析上訴理由,續行上訴,

以維權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委請法律顧問收迄判決正本後,研析上訴理由,

續行上訴,以維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