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宏泰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

日 期:2022年03月25日

公司名稱:宏泰 (1612)

主 旨: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

發言人:潘少屏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宏泰電工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國建一路2號4樓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110年度現金股利分派情形報告。

(5)對子公司信福投資背書保證額度狀況報告。

(6)110年度資產減損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0年度盈餘分派表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改選本公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2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有關盈餘分配相關內容,預計於股東常會40日前召開董事會決議後公告。

(2)受理股東提案: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廣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111年4月7日起至111年4月1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1年4月18日下午17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宏泰電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室,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5號20樓,電話:(02)2701-1000。

(3)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1年5月21日至

111年6月18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

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www.stockvot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