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商之器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日 期:2021年03月16日

公司名稱:商之器 (8409)

主 旨:商之器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發言人:陳迪智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6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4,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視發行價格而定

6.發行價格:

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以訂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收盤

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擇一為基準價格,以不低於基準價格七折為計算基礎訂定

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

授權董事長依法令規定並視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6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1條規定提出10%,計4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75%,計3,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有股份比例認購

,每仟股得認購107.14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併足一股認購,尚有剩餘之畸零股以

及員工或原股東未認購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償還銀行借款並改善財務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募集金額、發行價格、發行股數、

發行條件、計畫項目、預定進度與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有關事項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基於主客觀環境改變而需修

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調整之。

(2)本次現金增資案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及

其他辦理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