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同亨針對民事聲請承認外國仲裁判斷案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遞交答辯狀

日 期:2024年04月25日

公司名稱:同亨 (5490)

主 旨:同亨針對民事聲請承認外國仲裁判斷案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遞交答辯狀

發言人:徐壬謙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聲請人:Presto Automation LLC

相對人:同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3年度仲許字第1號

4.事實發生日:113/04/2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於113年4月10日接獲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3年度仲許字第1號檢送

Presto Automation LLC 聲請承認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111年6月28日案號

ARB099/21/CWB之仲裁判斷及同年8月12日所為同案號之更正仲裁判斷之聲請狀。

6.處理過程:

本公司於113年4月25日向新竹地方法院提出民事答辯。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已委任律師依法答辯。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