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蠟董事會決議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日 期:2021年09月30日
公司名稱:台蠟 (1742)
主 旨:台蠟董事會決議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發言人:林哲印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9/3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決議私募普通股之應募人除為公司之內部人或關係人外
,另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
(91)台財證一字第 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 10,0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10,000仟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以110年09月30日為定價日
,依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做為參考價格
(1)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
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經依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之訂定參考價格為新台幣19.60元,
並依股東會之決議,以參考價格之八成作為依據,
本次私募價格定價為每股新台幣15.68元。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改善財務結構。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考量目前公司營運狀況及資本市場接受度
,為掌握募集資金之時效性及可行性,
以便於最短期限內取得長期之資金
,且限制轉讓可有助於公司經營權穩定,有助於公司拓展營運
,故擬透過私募方式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0/09/30
11.參考價格:19.60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5.68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決議之私募有價證券,
其轉讓應受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之限制,又私募有價證券,
自交付起滿三年後,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向主管機關
申請核發補辦公開發行同意函或向金管會申報補辦公開發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