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船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日 期:2019年11月15日

公司名稱:台船 (2208)

主 旨:台船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發言人:周志明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1/15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

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30億元。

4.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

5.發行價格:若採競價拍賣方式,實際總發行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底標以不低於

面額之100%~102%為限;若採詢價圈購方式,發行價格按票面金額之100%~102%發行。

6.發行期間:發行期間為五年。

7.發行利率:本轉換公司債之票面利率為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擔保。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10.承銷方式:以競價拍賣或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銷售,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人員與

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

11.公司債受託人:未定。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未定。

13.發行保證人:未定。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5.簽證機構:本次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

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17.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

告之。

18.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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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之。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

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發行條件訂定後評估。

21.其他應敘明事項:

(1)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發行後,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

人員另訂發行日,並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櫃檯買賣。

(2)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與實際發行作業時效,國內第

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有關之發行金額、發行條件、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訂定

、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

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因素而須修訂或修正

時,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人員全權處理之。

(3)為配合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之發行作業,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或

其指定人員核可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本次發行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契約及文件

,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