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泥代子公司和平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結果

日 期:2022年08月12日

公司名稱:台泥 (1101)

主 旨:代子公司和平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結果

發言人:黃健強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1/08/12

2.公司名稱:和平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

和平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直(間)接持股60%之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和平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和電)於民國102年間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成立聯合

行為違反當時公平交易法第14條1項,後並處以新台幣13餘億之罰鍰。上述聯合行

為處分歷經訴願、行政訴訟及歷次更審後,今日於司法院網站查得判決主文:廢棄

原判決、駁回和電所提訴訟,本案即告確定。

6.因應措施:

和平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雖尚未收到判決書,但已委請律師審慎研議後續特別救濟

程序事宜,以維護公司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和電已於108年將罰鍰全數認列完畢,本判決對於和電之財務狀況並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