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新藥訂定112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暨相關事宜
日 期:2023年05月04日
公司名稱:台新藥 (6838)
主 旨:台新藥訂定112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暨相關事宜
發言人:曹錫仲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2/05/04
2.發行股數:普通股20,5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205,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9元
6.員工認股股數:增資發行新股總額10%,計2,05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增資發行新股總額90%
計18,45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
例認購,原股東每仟股可認購162.351804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
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原
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
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05/30
13.最後過戶日:112/05/25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5/26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5/30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2年6月6日~112年6月14日 15時30分止
(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2年6月15日~112年6月28日 15時30分止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2/05/04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第一銀行南崁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兆豐銀行八德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5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4月
27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39861號函申報生效。
(2)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第142條規定辦理,自112年6月15日至112年7月14日
15時30分止,為原股東股款催繳期間,若仍逾期不繳失其權利。
(3)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其他一切有關發行作業之事宜,如因法令變更、主管
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由董事長全權處理
(4)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2年5月25日17:00前親臨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辦
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2年5月2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
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