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友威科董事會決議通過友威科因營運發展需要,擬購地自建廠房案(補充異動土地面積及交易總金額)

日 期:2023年08月25日

公司名稱:友威科 (3580)

主 旨:董事會決議通過友威科因營運發展需要,擬購地自建廠房案(補充異動土地面積及交易總金額)

發言人:陳繼萱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台中市大雅區上楓段0912-0001地號

建物:台中市大雅區民生路三段191巷10號(台中市大雅區上楓段01016-000建號)

2.事實發生日:112/8/25~112/8/2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3,549.00平方公尺,折合約1,073.57坪

(原面積:3,445.00平方公尺,面積更正後增加104平方公尺,折合約31.46坪)

建物面積:2,664.24平方公尺,折合約805.93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27,438,850元

(原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17,843,550元,面積更正後增加9,595,3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捷世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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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及專業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334,076,999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巫智豪估價師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8)北市估字第000274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營運發展及業務需求,擬購地自建廠房。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4月2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4月24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補充公告因圖簿面積不符,面積更正,異動土地面積及交易總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