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勤美董事會通過與璞真建設(股)公司、全國大飯店(股)公司簽訂合建契約書

日 期:2023年11月07日

公司名稱:勤美 (1532)

主 旨:勤美董事會通過與璞真建設(股)公司、全國大飯店(股)公司簽訂合建契約書

發言人:陳鴻毅

說 明:

1.契約種類:合建分售

2.事實發生日:112/11/7~112/11/7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1)璞真建設(股)公司(以下簡稱:璞真建設)

(2)全國大飯店(股)公司(以下簡稱:全國大飯店)

(3)本公司、璞真建設、全國大飯店之董事長為同一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璞真建設(建方)與本公司、全國大飯店(地主)所持有之台中市西區後子段

19筆土地簽訂合作開發契約書。

預估合建分配比例:(地主)40.50%:(建方)59.50%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1)連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合建比分配比例:(地主) 40.40%:(建方) 59.60%

(2)中泰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合建比分配比例:(地主) 40.62%:(建方) 59.38%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1)連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連琳育估價師

(2)中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陳柏霖估價師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連琳育估價師:(99)北市估字第000166號

(2)陳柏霖估價師:(111)北市估字第000310號

8.取得之具體目的:

建屋出售,活化公司資產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廣告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1月07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1月06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本次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以持有之台中市西區後子段16筆土地,與全國大飯店以其

持有之台中市西區後子段3筆土地、璞真建設,簽訂合作開發契約書,以合建分售

之方式進行開發,即本公司、全國大飯店提供土地,由璞真建設出資興建,於本公司

董事會通過後進行相關簽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