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勤美代重要子公司璞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與實質關係人簽訂預售屋買賣合約

日 期:2022年05月03日

公司名稱:勤美 (1532)

主 旨:勤美代重要子公司璞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與實質關係人簽訂預售屋買賣合約

發言人:林靖誼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合建標的_勤美之森-台中市北區乾溝子段183-9及西區後壠子段237-1、235-88、

237-48、235-261、238-17、235-23、237-2、235-215、239、239-22

地號土地預售屋

2.事實發生日:111/5/3~111/5/3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與合建方共同出售

勤美之森:共1戶計93.1坪及2車位

合約總價新台幣4,973萬元(其中璞真建設佔新台幣3,906.9萬元)

以上總價含車位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林大鈞(實質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當事人本身有購屋之需求

(2)本建案為新建案,並無前次移轉之情事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本建案預計毛利率約為18.09%, 惟尚須俟實際投入成本而定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訂金+簽約金:10%

開工款:5%

工程期款:40%

房屋貸款:40%

交屋:5%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 參考鄰近區域房價及停車位實際成交價格後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璞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係以「委託營造廠興建住宅及商業大樓出租、出售業務」為

主要之營業項目,本次出售「勤美之森」房屋及車位予關係人,係屬公司日常營運

之交易類型,對公司營運和財務皆有實質助益。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5月3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5月3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