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凱勝綠能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事宜(補充開會地點、增列承認事項及修改討論事項)
日 期:2021年04月20日
公司名稱:凱勝綠能 (2246)
主 旨:凱勝綠能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事宜(補充開會地點、增列承認事項及修改討論事項)
發言人:謝守正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2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0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嘉義縣鹿草鄉馬稠後園區一路22號 會議室(補充)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9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5)修訂本公司「董事暨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案。
(二)承認事項:
(1)109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暨決算表冊案。
(2)109年度虧損撥補案。(新增)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2)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
(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4)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5)解除法人董事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修改)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0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07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提案事宜: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擬於110年3月29日至110年4月8日為受理
停過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申請。
(1)受理提案時間:110年3月29日至110年4月8日止,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
(2)受理提案處所:凱勝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
10樓之3)電話:04-24521679
(3)受理方式: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凡有意提案之股東
請於民國110年4月8日下午5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
回覆審查結果。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餘從其
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