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光鼎生技董事會決議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日 期:2024年04月23日

公司名稱:光鼎生技 (6850)

主 旨:光鼎生技董事會決議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發言人:柳雲(峰)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3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及資本公積

盈餘轉增資新台幣22,627,000元;資本公積轉增資新台幣11,979,000元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盈餘轉增資2,262,700股;資本公積轉增資1,197,900股,合計發行新股3,460,6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4,606,0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130股

(盈餘轉增資每仟股無償配發85股;資本公積轉增資每仟股無償配發45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

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拼湊或拼湊不足一股

之畸零股,按面額折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並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

承購。配合無實體劃撥作業,凡以劃撥集保獲配股票之股東,前述拼湊不足一股之畸

零股款將充抵股東劃撥集保之費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考量未來業務發展所需。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經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訂定增

資基準日及辦理相關事宜。

(2)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或如

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之營運需要須予變更時,擬提請

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