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投顧向關係人原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租賃範圍調整

日 期:2022年05月31日

公司名稱:元大金 (2885)

主 旨: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投顧向關係人原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租賃範圍調整

發言人:翁健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調整後為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南路二段65號10樓部分、71號10樓

及63巷12號地下一層停車位一席及地下二層停車位二席

2.事實發生日:111/5/31~111/5/3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增加租賃內容:地下一層停車位一席,以每席月租金新台幣8,300元(含稅)計算

,每月租金增加新台幣8,300元(含稅),自111年6月1日起生效。

(2)原每月租金總金額:新台幣605,880元(含稅)。

(3)調整後每月租金總金額:新台幣614,180元(含稅)

(4)調整後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34,845,092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增加停車位承租席數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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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

原租賃期間:109年09月01日至114年08月31日。

原租金:每月新台幣605,880元(含稅)

調整後租金:每月新台幣614,180元(含稅)

原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34,526,251元

調整後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34,845,092元

(2)契約限制條款:無

(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長核定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公司名稱:信義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 車位估價金額8,300元(含稅)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遲維新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1)北市估字第000001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人員異動,調整停車位承租數量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依元大投顧「與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條利害關係人進行授信以外交易之概括授權作業辦法」之規定辦理。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依元大投顧「與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條利害關係人進行授信以外交易之概括授權作業辦法」之規定辦理。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