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元勝接獲案號108年度金訴緝字第1號及108年度易緝字第20號刑事判決書

日 期:2020年06月01日

公司名稱:元勝 (4419)

主 旨:元勝接獲案號108年度金訴緝字第1號及108年度易緝字第20號刑事判決書

發言人:林春秀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前董事長陸泰陽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8年度金訴緝字第1號及108年度易緝

字第20號

4.事實發生日:109/06/0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前任董事長陸泰陽,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檢察署檢察官依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提起公訴、暨追加起訴。

6.處理過程: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於109/6/01接獲判決書,

判決主文為陸泰陽無罪。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公司之營運、財務及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擬委任律師評估處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陸泰陽於102年12月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