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健喬董事會決議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日 期:2024年03月12日

公司名稱:健喬 (4114)

主 旨:健喬董事會決議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發言人:暫缺待補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2

2.增資資金來源:112年度可分配盈餘暨資本公積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不適用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84,855,900元。

發行股數38,485,59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盈餘轉增資,每仟股無償配發80 股。

資本公積轉增資,每仟股無償配發20 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本次增資新股,股東派發之新股不足一股者,得由股東自行併湊,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

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手續,逾期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改發現金

(計算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現金按面額承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及強化資本結構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除權、除息未盡事宜如因股本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股配息率因此

發生變動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公告之,其他未盡事項授權董事長全

權處理。

(2)本增資案如因法令修訂、主管機關核示,或為因應其他客觀環境變動而需 修正,

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處理之。

(3)俟股東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等相

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