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代子公司PreOptix (HongKong) Company Limited處分進準光學(江蘇)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09月30日
公司名稱:台達電 (2308)
主 旨:代子公司PreOptix (HongKong) Company Limited處分進準光學(江蘇)有限公司
發言人:周志宏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8/9/30至民國108/9/30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PreOptix (HongKong) Company Limited擬出售
進準光學(江蘇)有限公司100%股權。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美金1,560萬元(約當新台幣489,684仟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進準光學(江蘇)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人民幣90,255,200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經營投影機之物鏡、鏡頭及光學引擎之產銷業務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人民幣66,129,058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人民幣(20,982,931)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美金12,770,000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相對人:SMARTWI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HK) LIMITED
與公司之關係:無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處分利益約美金7佰萬元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約定匯款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及決策單位:經PreOpitx (HongKong) Company Limited
董事會通過。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獨立專家出具之交易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簡化投資架構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美金1,463,915,155.48元(其中美金401,146,628.05元為盈餘轉增資)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76.91%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25.96%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34.04%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1,348,721,649.72元(其中美金401,146,628.05元為盈餘轉增資)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62.99%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23.91%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31.36%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5年度為NT$ 6,532,752 仟元
106年度為NT$ 5,994,725 仟元
107年度為NT$ 5,827,457 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105年度為US$0
106年度為US$0
107年度為US$0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6.會計師姓名:
吳孟達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財證登(六)字第三六二二號
38.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