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代子公司合勤科技董事會通過法院不動產第三拍流標應買事項案

日 期:2024年07月18日

公司名稱:合勤控 (3704)

主 旨:代子公司合勤科技董事會通過法院不動產第三拍流標應買事項案

發言人:羅偉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建物:坐落苗栗縣竹南鎮南科段7地號,建號14、115。

設備:客梯二台及貨梯一台。

2.事實發生日:113/7/18~113/7/1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 交易單位及數量 :

建物總面積36,475.96平方公尺,約11,033.98坪。

設備:客梯二台及貨梯一台。

(2) 交易總金額計新台幣771,039千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而未行使優先承買權確定後

,於收受通知後七日內繳足全部價金。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法院應買公告。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地區房地產行情及法院應買公告價格。

3.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自用廠辦大樓。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