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代子公司台灣大新創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於美金2000萬元(不超過新台幣7億元額度內)投資本質創業投資有限合夥案

日 期:2022年11月10日

公司名稱:台灣大 (3045)

主 旨:代子公司台灣大新創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於美金2000萬元(不超過新台幣7億元額度內)投資本質創業投資有限合夥案

發言人:張家麒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

如股息率等):

本質創業投資有限合夥

2.事實發生日:111/11/10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無交易數量,無單位價格,

認購總金額為美金2000萬元,不超過新台幣7億元額度內參與投資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

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本質創業投資有限合夥

與公司之關係:其他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

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本質創業投資有限合夥主要投資人工智慧、物聯網、

區塊鍊及東南亞市場等符合集團策略發展方向;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

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

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

之債權帳面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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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

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

約定事項:

依與本質創業投資有限合夥合約約定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通過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

12.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私募參考價格與每股交易金額差距達20%以上: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

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累積數量:有限合夥不適用

(2)累積金額:700,000仟元;

(3)出資佔比:first closing預計32.99%,second closing預計26.7%,實際出資佔比依

本質創業投資有限合夥總實收出資額而定;

(4)權利受限情形:無

14.迄目前為止,私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

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1)總資產比例:約0.41%

(2)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約1.14%

(3)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35,483,914仟元

(4)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5)取得有價證券具體原因:因應公司策略發展所需

15.經理人及經紀費用: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公司策略發展所需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8.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19.董事會通過日期:

111年11月10日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1年11月10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信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林昶佑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財二字第09432527500號

25.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