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代國票金之子公司國票期貨取得國票證券1筆使用權資產
日 期:2021年05月12日
公司名稱:國票金 (2889)
主 旨:代國票金之子公司國票期貨取得國票證券1筆使用權資產
發言人:邱銘恩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188號15樓之1部分及地下四樓平面停
車位2位
2.事實發生日:110/5/12~110/5/12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租賃面積:15樓325坪及地下四樓平面停車位2位
2.單位價格:房屋每坪每月租金新台幣2,000元(含稅)、停車位每格
每月租金7,000元(含稅)
3.租金金額:房屋每月租金新台幣650,000元(含稅)、停車位每月
租金14,000元,租金總金額:每月租金新台幣664,000元(含稅)
4.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22,576,000元(含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其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承租標的物不動產使用權資產係
為本公司之母公司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擁有,空間滿足本公
司營業場址要件需求。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國泰世華銀行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關係人
4.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89年3月14日、新台幣341,313,000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每月支付一次租金,每次支付新台幣664,000元(含稅)
2.租期:租賃期間3年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裝潢免租期2個月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會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2.估價金額: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房屋每坪月租金新
台幣2,006元(含稅)、停車位每格月租金新台幣7,350元(含稅)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葉玉芬、葉士郁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葉玉芬:(99)北市估字第000156號
葉士郁:(110)北市估字第000294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辦公室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0年5月12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0年5月12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