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光電董事會決議子公司Optoma Holding Limited首次公開發行普通股股票並申請在倫敦證券交易所上市

日 期:2023年04月24日

公司名稱:中光電 (5371)

主 旨:董事會決議子公司Optoma Holding Limited首次公開發行普通股股票並申請在倫敦證券交易所上市

發言人:溫慧萍

說 明:

1.董事會日期:112/04/24

2.股東會日期:112/06/14

3.申請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之子公司名稱:Optoma Holding Limited

4.申請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之目的:為拓展當地業務、吸引專業人才及購併成長機會,

本公司之子公司Optoma Holding Limited(以下簡稱「Optoma Holding」)

擬於倫敦證券交易公開發行普通股股票並申請上市。

5.申請海外證券市場掛牌對公司財務及業務之影響:

5.1對財務的影響

(1)Optoma Holding上市後仍為本公司之合併子公司。雖然IPO會降低持股比率,

但IPO後Optoma Holding之營收及盈利可望因新業務導入而增長。

(2)Optoma Holding 募集資金到位後,將用於提升業務競爭力、增強公司創新能力與

潛在對象的購併,有利於業務的成長進而增加歸屬於本公司的淨利潤及股東權益。

(3)Optoma Holding 在倫敦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後,將可增加籌資管道,

取得更多元化的在地資金來源。

5.2對業務的影響

(1)如順利上市,可進一步提升企業社會形象,吸引高端優秀人才,有助拓展

集團業務的發展前景。

(2)上市所募集資金將用提升其競爭力並拓展現有市場。透過擴大商業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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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強研發實力及可能的購併,可進一步提高公司既有價值優勢,為公司帶來獲利。

6.預計組織架構及業務調整方式:

本公司目前係透過全資子公司Coretronic Investment Limited間接持有

Optoma Holding 96.21%股權。本公司對Coretronic Investment Limited之股權架構及

Optoma Holding本身組織架構均未調整。

7.預計組織架構及業務調整對公司之影響:

Optoma Holding組織架構與業務並無因上市而有調整,

故其IPO不會對本公司有所影響。

8.股權分散之方式及預計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

Optoma Holding擬於倫敦證券交易所辦理首次公開發行普通股股票並申請上市,

本次發行新股股數約占 Optoma Holding發行後總股本約25%~35%(暫定)。

最終發行數量及發行價格,擬提請本公司股東會授權本公司董事會及其授權之人

根據當地法律,資金需求依證券監管部門的溝通及市場情況,與主辦承銷商協商確定。

9.價格訂定依據:將根據倫敦證券交易所規則辦理。

10.股權(或出資額)受讓對象或所洽之特定對象:

將根據倫敦證券交易所規則向公眾投資人釋股。

11.是否影響公司繼續上櫃:

鑑於Optoma Holding海外證券交易所上市案將依倫敦當地法規及上市規則辦理,

且於上市釋股後,其將仍為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Optoma Holding本次海外

發行上市後,資訊揭露方式將遵循櫃買中心相關規定辦理,應尚不致影響

本公司繼續登錄上櫃。

12.特別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就前開討論事項(項次4至項次11)進行審議日期:112/04/2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考量Optoma Holding未來發展而欲進行倫敦證券交易所掛牌,但目前仍尚未送件,

未來是否落實送件、送件時點及申請時間長短、申請是否獲批准等仍有不確定性。

(2)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根據上市的申請情況、

有關主管部門的意見及上市地法令規範、市場條件、或視實際適用情況進行調整,

並全權處理與本次於海外證券交易所上市掛牌有關事項,包括但不限於決定本次發行

條件、發行數量、發行對象、訂價方式、出具承諾函、聲明函、確認函及相關上市申請

文件,以及其他一切與本次上市掛牌相關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