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股》彩晶決議私募或公開發行方式擇一 或搭配現增發行普通股

【時報-台北電】彩晶(6116)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或公開發行方式擇一或搭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本次增資資金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為策略聯盟發展相關事務使用等。

本次於普通股5億股額度範圍內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以私募方式或公開發行方式擇一或搭配辦理。

同時,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或公開發行方式擇一或搭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私募股數或張數於3億股額度範圍內。將在不超過普通股3億股額度範圍內,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

另外,不繼續辦理112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公司112年5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於3億股額度內發行私募普通股,以因應策略聯盟發展相關事務所需資金乙案。因考量發行時機,截至目前為止,並未向主管機關送件提出申請。本私募案未於113年股東常會前一日完成辦理之額度,自113年股東常會開會之日起取消。

113年股東會召開日期為113年5月24日。召開地點為公司內湖大樓(台北市內湖區行善路168巷15號1樓)。將討論上述以私募方式或公開發行方式擇一或搭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選舉第十屆董事案。(編輯:沈培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