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陽光能源-DR(9157)11月12日終止上市

陽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9157)公告申報2019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所列示股本三分之一,核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50條之3第9項第2款情事,陽光能源TDR將自2019年11月12日終止上市。

陽光能源TDR所表彰之股票仍於香港交易所上市,故陽光能源TDR持有人除得在2019年11月11日最後交易日前在集中交易市場賣出外,TDR持有人亦可於2019年11月7日前向其存託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申請兌回原股持有或兌回原股出售,惟投資人應注意買賣外國有價證券之風險(如:匯率及兌回手續費等);另於陽光能源TDR終止上市後,存託機構將依存託契約約定於香港交易所出售所有剩餘存託股份,並於扣除必要費用後,將所得價款返還陽光能源TDR持有人。至投資人於11月8日及11月11日買進之陽光能源TDR,因證券交割日已逾最後申請兌回原股持有或出售日,致未能向存託機構申請兌回原股持有或出售,將由存託機構於陽光能源TDR終止上市後出售存託股份,扣除必要費用後返還所得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