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盛達(3027)對中國普天提付仲裁,裁決期限延至2020年6月30日

本公司對中國普天公司提付仲裁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1/02

2.公司名稱:盛達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公司接獲深圳國際仲裁院通知,裁決期限由2019年12月31日延至2020年6月30日。

6.因應措施:

公司持續跟進了解案件進度,俾保障本公司股東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