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普鴻(6590)董事會決議,109/6/18召開股東常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億光大樓302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一O八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民國一O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民國一O八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案。
(5)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
(6)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案。
(7)本公司對外投資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一O八年度決算表冊案。
(2)民國一O八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2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18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之提案相關事宜:依公司法第172 條之1第192之1及216條之1規定辦理:
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之
提案、董監事候選人提名、受理處所、受理期間、應選名額及其他必要事項;其受
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1)受理處所及受理單位: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60號4樓
(2)受理提案期間:109年04月10日至109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