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擎亞(8096)董事會決議,109/6/19召開股東常會,擬全面改選董事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九年股東常會
召集事由及停止過戶期間等情形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1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一段327號(莉蓮會館)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八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八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八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一○八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3.「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修訂案。
4.「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5.「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
6.「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7.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2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19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
以書面送達或寄達致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或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股東
提案權內容如下:
1.提案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
2.提案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提案超過一項或300
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3.受理期間:自109年4月13日起至109年4月23日下午五點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
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4月23日下午五點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之
姓名、身分證字號、電話、回覆地址,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現場或郵件均以於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
東會提案函件」字樣或「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4.受理提案處所:擎亞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2號
1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