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務員不當招攬 3大話術陷阱要當心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保險業務員不當招攬事件日漸頻繁,金管會提醒民眾有意購買保單時,應注意3大行銷話術陷阱,包括「保單借款、拉高桿桿比例」、「解約買新保單、保障變更多」及「鼓勵保戶買投資型保單、可賺更多」等,以免造成權益損失。

金管會已多次與保險業董、總座談時,要求落實「公平待客原則」,若有不當招攬行為,董事會要重視、加強督導,若有不當銷售行為,將予以重罰。金管會表示,保險屬於長期契約,民眾若以「貸款」、「保險單借款」、「定存解約」或「終止保險契約」等方式購買,容易暴露於更高的財務風險中,尤其如果有籌措短期資金購買保險的需求,更應注意業務員常見的3大話術陷阱。

第一種型態是「保單借款、拉高桿桿比例」。發現常有業務員勸誘保戶辦理保單借款,但實際上,此方法將衍生利息負擔、保險契約效力、保險理賠金額將扣除借款本息等權利義務關係,且於借款期間須隨時注意還本、繳息狀況及保單效力。

第二種型態是「解約買新保單、保障變更多」。金管會強調,若將保險契約終止,再去買新保單,其實保費會變貴很多。而且輕易終止保險契約,除保險保障中斷外,還可能面臨健康險等待期重算、年齡增加、體況變差致保費提高等問題。

第三種型態是「鼓勵保戶買投資型保單、可以賺更多」。金管會提醒,如果貸款或解約金是用來購買投資型保險商品,這類商品的保險保障程度通常較低,投資損益也由消費者自行承擔,所以更應審慎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

金管會指出,為避免保險業務人員勸誘客戶以貸款或保險單借款等高財務槓桿方式購買保單,或勸誘客戶舊保件終止契約後、再購買新保險商品等不當招攬情事,已要求招攬人員應確實瞭解繳交保險費的資金來源,不得勸誘客戶解除或終止契約,或以貸款、保險單借款等方式繳交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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