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驚喜「買房送露台」賺到!過來人列一票缺點⋯和陽台差別在哪?專家:選它「不計價」但單價較貴

【文/李寧】多數人買房都希望能有前後陽台或露台,不僅讓採光更好,也有更多空間可以活動或曬衣服,整體感受會寬敞許多。不過,陽台和露台究竟有什麼差別?雨遮又是什麼?

一名網友日前在PTT「home-sale」版上Po文分享喜悅,他表示,先前和家人一起去看房,當時他的母親看到有露台就相當喜歡,並強調「不算坪數,是建商送的」,原以為可以規劃用來曬衣服、烤肉、種花等,殊不知入住7、8年後,也只拿來晾衣跟植栽。

原PO接著表示,家中的露台空間約寬3米、長18米,從主臥、客廳、次臥都能打開落地窗出去,可見相當寬闊。對於露台的功能,他好奇問「有露台的住戶都拿來做什麼?」對此,許多人給出建議,「露台很讚,種花草還可以放腳踏車」、「鋪木棧板弄個露天陽傘咖啡雅座」、「之前放游泳池, 我下週要煮火鍋掛燈串」、「放組裝游泳池,或是養陸龜」、「跟狗玩傳接球,烤肉、搭帳篷」。

但也有人持不同看法,指出露台仍有其潛在問題,且在維護上並不容易,紛紛列舉出缺點,且多數網友直呼,若是低樓層的露台戶,會經常接收到許多「從天而降」的垃圾,舉例來說,「接樓上煙蒂、衣架、盆栽」、「還有寵物龜會掉下來,有時候會有流浪貓造訪」,甚至有人指出「接樓上的小飛俠,兇宅製造機」、「透天頂樓漏水漏自己家,露台漏別人家」。對於是否要露台,多數人認為若真要有露台,還是以高樓層的為佳,不僅視野好,也比較不會有其他衍生出來的突發狀況。

陽台、露台、雨遮有何區別?要不要計價?

至於陽台與露台的差別在哪?雨遮的功能是什麼?

先從雨遮來看,顧名思義就是可以擋雨的遮蔽物,它位在窗戶外的一個小平台,雨遮的存在也能製造出深窗設計的效果;在過去尚未健全的舊制法規上,部分建商會利用雨遮來增加虛坪;然而,在考量消費者權益下,內政部於107年正式修正《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73條,為改善建物虛坪問題,將無法供人員生活實質滯留的「屋簷」、「雨遮」,刪除以附屬建物測繪的規定,也就是說,建商不能再以雨遮計面積及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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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資深經理陳定中表示,台灣雨遮登記制度歷經3個階段,早期雨遮可登記坪數,隸屬附屬建物面積,不僅增加銷售面積,還有降低公設比的作用,因此被部分建商濫用,甚至誇張出現環繞整棟建築物,有如土星環的雨遮,引發民怨,內政部修法,2011年5月~2017年12月取得的新建照雨遮計坪不計價, 2018年以後取得的新建照雨遮則都無法計坪。

近年來受到新冠肺炎影響,許多建案申請建照展延、工期延宕,市面上仍然可見2017年以前取得建照的建案,尚在興建當中,可能這1、2年才興建完成,屬於雨遮計坪不計價範圍,但雨遮不計價時期為預售階段,多以總價方式銷售,實際雨遮依舊計價,且成屋後雨遮依舊可計坪計價,因此民眾購屋前,要詢問建照取得的時機點,留意權狀坪數是否涵蓋雨遮。

至於陽台和露台的差別,兩者最大的差異在於,「陽台上方有遮蓋物,露台則沒有」。為了讓消費者能更瞭解,品山建設也在其官網進一步說明,以陽台來說,陽台是上方是有頂蓋的,下雨不會淋溼,會計入權狀面積,且會計價。

至於露台的話,它是一塊戶外的平台,沒有頂蓋,完全接受風吹日曬雨淋。露台的所有權是屬於公共的;不過,品山建設表示,有些露台只能經由特定住戶家中經過,而需「約定專用」給該住戶,在所以購屋者合約中會載明。雖說購屋者買到露台戶,其面積不計入權狀也不計價,品山建設強調,「露台戶的每坪單價一定會相對比較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