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報稅霧煞煞?KPMG:3大提醒 避免踩雷遭罰

因 2023 年施行反避稅的 CFC 制度,今年 5 月首次申報綜所稅時,若納稅義務人持有 CFC,除符合豁免資格規定外,申報 CFC 時務必深入瞭解相關規範。此外,報稅時應要多加留意所得性質,以免申報錯誤,後續被要求補稅甚至裁處罰鍰。

此外,今年報稅時,除每人基本生活費從 19.6 萬元調高至 20.2 萬元,個人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各類特別扣除額等皆未調整。KPMG 稅務辦公室主持會計師洪銘鴻,提出今年報稅時有三大應注意之處。

1. 出售未上市櫃公司股票應併入基本所得額

2023 年有出售未上市(櫃)股票及未登錄興櫃者,若有出售利得,應評估有無須申報基本所得額的必要。計算基本所得稅時,年度之基本稅額如未超過 670 萬或 2023 年繳納之一般所得稅已超過應納之基本所得稅者,並無稅負。

此外,若出售之未上市櫃及未登錄興櫃股票係未依《公司法》第 162 條規定經主管機關簽證發行股票者,依規定非屬證券交易,不需納入個人基本所得課稅,但須納入綜所稅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洪銘鴻提醒,若 2023 年有出售未上市櫃公司股票或股權之情事,應確認處分之公司是否簽證發行股票,始能正確分類交易性質並正確申報所得稅,以免有漏報或誤報而產生處罰之風險。

2. 出售個人公司股權,小心被罰款外還要申報房地合一稅

房地合一稅 2.0 增列兩項課稅標的,防止透過移轉型態來避稅:(一)交易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二)交易持股 (或出資) 過半數營利事業的股份 (或出資),且該營利事業股權 (或出資) 價值 50% 以上,是由我國境內房地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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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銘鴻提醒,凡符合第二項者,其交易所得不併入綜所稅或基本所得額課稅,而是按房地合一稅分離課稅,並依股份或出資額之持有期間適用稅率為 15% 至 45%。此外,出售公司所持有的房地價值係按「時價」,而非帳列價值認定,申報時應了解相關計算規定。

3. CFC 首度實施,應為今年申報預作準備

因應 2023 年元旦起上路施行之 CFC 制度,個人於今年 5 月首次申報綜所稅時,除符合 CFC 豁免資格規定外,另須遵循「個人 CFC 辦法」,填報「個人及其關係人持股明細表」、「個人及其關係人結構圖」及「個人受控外國企業(CFC)營利所得計算表」等申報書表,揭露 CFC 投資收益相關資訊,依持有 CFC 之持股比率及持有期間計算「CFC 營利所得」後,再將「CFC 營利所得」併入「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之海外所得,計算基本稅額。

洪銘鴻提醒,因應 CFC 制度上路,今年 5 月綜所稅申報計算相較以往年度複雜,納稅義務人除須留意個人 CFC 辦法規定及應注意事項外,宜提早安排相關書表填寫及備妥佐證文件,以正確計算 CFC 營利所得及所得基本稅額,避免日後面臨國稅局補稅及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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