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3/16起預定買回10,000張,區間價20.00~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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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4)京城公告本公司第4次買回庫藏股票10,000,000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3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9,102,770,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3/16~109/05/15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0.00~35.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60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此情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京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屆 109年3月第一次臨時董事會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09年3月13日,上午11時33分
地點:本公司會議室
出席:蔡董事長天贊、蔡薛美雲董事、陳董事添進、李董事詩雄,
張獨立董事明得、莊獨立董事伊麗,
共四席董事、二席獨立董事。
委託出席:無。
請假:吳獨立董事耀國。
列席:周協理敬恆,共一位。
主席:蔡天贊 記錄:周敬恆
主席致詞:
今天的臨時董事會因緊急事由召開,未能於七日前通知開會!無異議開始會議。
壹、報告事項:
1.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股務室)。略。
貳、討論事項:
1.本公司為配合實際需要,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3款規定,實施第4次買回庫藏股,買回本公司記名式普通股股份10,000,000股,提請 決議。(提案部門:股務室)
說明:本公司為配合實際需要,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實施第4次買回庫藏股,其買回目的、種類、總金額上限、數量、買回期間、價格區間、影響等主要內容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並辦理銷除股份。
2.買回股份之種類:本公司記名式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八條規定,本公司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9,102,770仟元。本次預定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為新台幣350,000仟元(35元×10,000,000股)。
4.預定買回之期間及數量:本次計劃預定買回期間為109年03月16日至109年5月15日。買回股份之數量為10,000仟股,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2.60%(依規定不得再行賣出)
5.買回之區間價格:本公司買回股份價格上限為每股新台幣35.0元,下限為每股新台幣20.0;但買回期間,本公司股價如低於預定買回股份價格下限時,公司得不受價格下限限制制。
6.買回之方式:本公司擬在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自己股份,並於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或一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買回股份事宜。
7.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總數:本公司已持有庫藏股0股。
8.本次買回公司股份總數,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2.60%,且預計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108年9月底流動資產1.00%,本次買回之股份業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並不影響公司資本之維持,檢附本公司董事會聲明書如後附件。
9.本次買回公司股份,本公司將依規定提報今(109)年股東常會。
10.本次買回股份期間,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六項規定,本公司及關係企業董事、經理人之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所持有本公司之股份,於買回之期間不得賣出。俟本案通過後,另函通知。
11.本次買回之股份,將依相關規定辦理公告及申報作業。
決議: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後,無異議通過。
參、臨時動議:無。
肆、散會:上午11時40分。
主席:蔡天贊 記錄:周敬恆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京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09年03月13日第12屆109年3月第一次臨時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10,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2.6,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一,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6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京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京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依其訂定買回價格區間執行買回股份,本次買回後對該公司財務結構
、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之影響尚屬有限,尚不致對
該公司之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綜上評估,京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
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在合理範圍內,尚無重大異常情形。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