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買賣申報不實 內政部:可處三年以下徒刑、15萬罰鍰

有媒體報導民眾高雄購屋,被要求在買賣契約外另外簽定「折讓單」,並以折讓前的較高價格辦理不動產買賣申報,替成交價灌水。內政部今(19)日警告,「折讓單」也屬於買賣契約的一部分,買賣雙方應依照完整契約內容,按折價後的金額核實申報。如果還是以折讓前的高價申報,就屬於價格申報不實,依法將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還涉及刑法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內政部指出,對於民眾檢舉高雄市申報不實個案,高市府已經把案件下架,進行查核。提醒買賣當事人如果得知有申報不實的情況,可以向當地縣市政府檢舉,以維護自身權益和交易資訊透明正確。(圖:張柏仲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