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房事】賣方要求「售後回租」 新手買家心驚驚

每個人都做過買房夢,漂亮的新家、美美的裝潢、友善的鄰居以及安全的社區環境,當你面對房地產業者(屋主)精心設計的話術,是否曾想過美好的背後卻隱藏不為人知的現實面?本期好宅報報探訪多位房市專家,他們將告訴你如何面對房地產的黑暗面,輕鬆破解層層套路。

【文/連珠君】小陳最近看到一間喜歡的房屋,在跟屋主來回議價,價格接近的時候,屋主突然提出要「售後回租」的要求,原來是屋主要換屋,還沒找到合適的房屋,希望小陳買下後,可以回租給他一陣子,也會給押金、市場行情的租金,小陳有心給屋主方便,卻又不確定會不會招來什麼樣的麻煩。

▲屋主若要求售後回租,一定要簽訂租賃契約,千萬不要只有口頭約定,變成不定期租約。
▲屋主若要求售後回租,一定要簽訂租賃契約,千萬不要只有口頭約定,變成不定期租約。

保留價金 交屋時結算

中信房屋新莊副都心加盟店林家民表示,一般要求售後回租的屋主,多半都是因為有換屋需求,希望新屋主可以回租2~3個月,避免不停搬家的麻煩,對於買家而言,因交屋時,屋主還住在屋內,家具、物品沒有清空,買方無法仔細檢查屋況,沒辦法拆開天花板,查看有無漏水、壁癌問題。

遇到這種情況,會要求屋主保留10萬元在仲介公司的保險箱,等到屋主搬家清空,買方檢查屋況,將瑕疵部分修繕完畢,剩餘金額再還給屋主,保障賣方的權益。另外回租給屋主時,即使只是短短2~3個月,也要簽訂租賃契約,約定租賃時間、租金、押金金額、社區管理費是由誰繳納等。

▲買屋回租給屋主,小心無法享有房地合一稅、土地增值稅的重購退稅優惠。
▲買屋回租給屋主,小心無法享有房地合一稅、土地增值稅的重購退稅優惠。

四大風險 不可不慎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資深經理陳定中表示,把房屋回租給屋主,主要有租約、屋況及稅金等3方面風險,第1個是買賣不破租賃,若房屋會租給屋主時間較長,若想售出,會影響買方客群,只適合投資型買方。第2個風險是回租期間,除非有漲租條款,否則要等到租約到期才能調漲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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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個風險是稅金部分,除了房屋稅、地價稅不能使用自用住宅稅率,若是換屋族,則會喪失房地合一稅、土地增值稅的重購退稅優惠,因重購退稅的前提,除了原房屋出售前1年不能有出租、營業行為外,新購入房屋必須要自用,即使回屋時間短,也依舊是非自用,無法申請重購退稅,即使雙方談好地下化,不申報租賃,但租金補貼申請不需要房東同意,若屋主逕自申請,恐要求補稅。

第4個風險則是屋況瑕疵,畢竟買完房屋後,買家沒有馬上入住,也難以檢查到全部屋況,雖說房屋交屋5年內,屋主有瑕疵擔保責任,發現瑕疵半年內要通知屋主修繕,但中間卡了一段租賃時間,易發生糾紛。

陳定中建議,若屋主要求售後回租時間不長,建議可以先簽約,晚一點再辦理過戶交屋,但要約定好精準時間,不要模糊的約定等屋主找到房屋再過戶,才不會影響重購退稅的優惠,即使真的回租,一定要收押金,並簽訂好契約,不要好心反而造成自己的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