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搶攻境外資金回流商機,信託公會開三藥方

【時報-台北電】為協助國銀搶攻境外資金回流商機,信託公會18日舉辦研討會邀實務界多位會計師律師擔任講師,開出三藥方。信託公會理事長雷仲達指出,海外資金匯回專法中有關外匯存款專戶資金,得於上限25%的額度內存入信託專戶或證券全權委託專戶內從事金融投資,對台商將發揮相當大的引資回台效果,信託業可藉此難得機會,發展財富管理業務,結合客戶對其他金融業務往來的需求,加強金融業務深度與廣度。

信託業可掌握哪些商機?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進一步指出,第一,境外資金匯回的25%在信託專戶投資金融商品,信託業除可加強發展集合管理帳戶外,另可強化財富管理業務。

第二,可發展家族信託,幫助中小企業傳承及根留台灣:信託業可利用台商資金回台的機會,協助台商規劃家族信託或家族傳承計畫,讓企業永續經營及根留台灣,並提高客戶與金融機構黏著度。

「家族信託」在國外是高資產家族維繫家族財富管理、傳承和保護的常見工具;這項工具在歐美非常普遍;銀行通過信託架構,搭建集法律、稅務等功能於一身的資產服務平臺,為客戶個人或企業所有的金融需求提出完整規劃。金管會顧主任委員也認同家族信託,有益於臺灣現行中小企業家業傳承及根留台灣深耕發展,仍值得信託業者加以推廣。

第三,可針對回台資金做好洗錢防制及資恐防制的審查作業。(新聞來源:工商 魏喬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