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併購保德信人壽案 台新金須提十年營業計畫書

【時報-台北電】台新金本周與銀行局長莊琇媛及保險局長施瓊華深度討論併購保德信人壽案,保險局要求台新金必須精算未來十年業務成長情況、需要增資資金、何時能損益兩平等,且「錢要放在金管會看得到的地方」。

銀行局則是強調,台新金必須先符合保險局的所有要求,最後才由銀行局檢視金控財務指標;而台新金與保德信人壽的收購合約將在2021年初到期,台新金必須在到期前取得或有望取得金管會核准,此案才可能成功。

另外,台新銀近期爆出理專弊案,若台新銀被銀行局開罰,在重大裁罰未改善前,可能也會影響併購,所以台新金必須在銀行局裁罰前先搞定保德信案。

銀行局表示,台新銀理專弊案爆發,是在台新金宣布併購保德信人壽之後,目前理專案是另案調查中,因為涉及內部制度及督導主管是否要負責等問題,所以會花一點時間調查清楚。

台新金預估會以銀行保險、業務員雙通路來擴展保德信的規模,保險局要求台新金須提出未來十年營業計畫書,包括業績成長預估、何時損益兩平、需要增資金額,這些都是「承諾」,且必須拿出「真金白銀」,不能僅是未來可能出售彰銀持股、借款等「假設」計畫。(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