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網路》中華電、台灣大槓頻譜 2小業者選邊站

【時報記者郭鴻慧台北報導】隨著台灣電信業即將回到電信三雄,中華電(2412)、台灣大(3045)近期對後續超頻問題火氣越槓越大,中華電主張台灣大在併入台灣之星後,在1Gbps以下的黃金頻段中超標10M,應繳回再重新釋出,甚至向通傳會遞交「台灣大擬合併台灣之星案」聽證會意見書,台灣大主張重新標售曠日廢時,更直指中華電「單一業者不應越俎代庖」,被併的兩家業者台灣之星、亞太電(3682)近兩日也紛紛加入意見,台灣之星力拼捍衛現有280萬用用戶權益,若後續與台灣大合併後頻譜繳回,則有損用戶利益,顯然理念與台灣大相同,至於即將併入遠傳(4904)的亞太電則喊話,盼主管機關維持法規的安定性、以弭平爭議,盡速核准通過合併案。

台灣之星有鑑於目前總用戶數已達280多萬,面對未來與台灣大合併所衍生的頻率爭議,台灣之星主張,若目前用戶上網主要使用的900頻段10MHzx2被要求繳回一半,剩餘頻寬容量將無法充裕提供280萬用戶使用,更將嚴重影響所有用戶的上網及下載速度,5MHzx2的網速體驗將會比3G更慢,尤其是於影音服務體驗,嚴重侵害到用戶使用品質與消費權益。

亞太電表示,過去與國碁電子合併時,即透過轉讓出700MHz頻段的10MHz(5MHzX2)給台灣大,以符合頻寬上限之規範。其後與遠傳進行5G共頻及持股協議,過程中同樣基於符合法規頻寬上限之規範,為避免引發爭議,轉讓出900MHz 頻段的20MHz(10MHzX2)給中華電,上述作為均為亞太電遵法之展現。

亞太電強調,本次合併案之審查,實攸關我國整體電信產業之健全發展,透過合併更可提升消費者之服務及權益。對於頻寬上限爭議問題,相信也尊重主管機關會以法規及市場公平競爭為依據辦理,並儘速審查通過。

台灣之星即將併入台灣大,故主打捍衛其280萬用戶,若繳回頻譜將有損用戶利益,與台灣大「有志一同」絕對合情合理;至於亞太電則將併入遠傳,先前遠傳總經理井琪也曾公開表示,法規就是鐵律,遠傳絕對遵循法規,假設後續被認定頻譜有超過,就會依法繳回,故遠傳、亞太電「想法」一致,也是在意料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