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聚亨-DR 12/2起列為處置股,預收款券、每20分鐘撮合一次

臺灣證券交易所有價證券處置交易資訊公告 中華民國108年11月29日

一、有價證券:泰聚亨-DR ﹝代號911622﹞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二日起至一百零八年十二月十三日﹝十個營業日,如遇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次)。
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