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聯光通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 期:2021年03月23日

公司名稱:聯光通 (4903)

主 旨:聯光通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發言人:陳文魁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一段327號 莉蓮會館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9年度營業報告書。

(2)109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3)修訂「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 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 109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2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 條之1 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定於民國

110年4月18日起至110年4月2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

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0年4月27日17 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

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

函件送達。

受理處所:新竹市科學園區研新四路 12 號(本公司財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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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

2.提案股東於股票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2).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

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康和綜合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3).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

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 請

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

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 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

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康和綜合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4).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

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財務處,並副知證基會。

(5).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6).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10年05月26日至110年

6月22日止(電子投票平台: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網址:

https://www.stockvote.com.tw/evote/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