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王道銀行召開112年股東常會

日 期:2023年03月14日

公司名稱:王道銀行 (2897)

主 旨:本行召開112年股東常會

發言人:張倫瑋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大安區長興街75號(中華經濟研究院蔣碩傑國際會議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111年度決算報告

(3)審計委員會111年度運作情形報告

(4)111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5)提報修訂本行「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1年度決算書表

(2)111年度盈餘分派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行「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選舉第九屆董事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擬請解除第九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1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有關本公司盈餘分派內容,預定於股東常會四十日前經董事會決議後另行公告。

(2)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落實執行銀行法第 25 條規定,於101年1月31日

金管銀控字第10060005191號函規定,銀行應宣導事項如下: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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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之五者,應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申報;

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第三人為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以信託、委任或其他契約、協議、授權等方法持有

股份者,應併計入同一關係人範圍。(請參考銀行法第25條及第25條之1)